法律问答

广西迁到重庆的,学生的户籍所在地怎么填?

2023-09-05 13: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户籍地填写方法如下:
    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是指进入大学前户籍的所在地;
    2、高考生源地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需要一样,否则不能参加高考;
    3、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盖有县级公安机关的章上的县,具体到镇或街道;
    4、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就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孩子户口不在本地可以上学吗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上学。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证明居住的实际情况。另外,教育部门会对常住户口、暂住的名额配比上进行考量,本地户口会更加有利。流动人口的孩子虽然可以在异地上学,学籍档案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调出调入,所以还得考虑以后的生源政策,在哪参加考试。现在国家对教育比较重视,我国实行的是对适龄儿童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孩子的户口不在本地也能上学,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学,如果在本地已经工作了很长时间,有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材料,办理暂住证就可以。

  • 学生户籍地填写方法如下:
    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是指你进入大学前你户籍的所在地;
    2、高考生源地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需要一样。否则不能参加高考;
    3、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盖有县级公安机关的章的那个县,是具体到镇或街道;
    4、简单说就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第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 法律分析: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4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成都籍毕业生,可申请落户成都。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落户条件:3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东部新区和近郊区落户成都。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成都户籍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落户成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