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原则有:
(一)平等的原则;
(二)自愿的原则;
(三)公平的原则;
(四)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善良风俗的原则;
(六)绿色的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
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