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失踪了怎么处理,具体该怎么操作

债务追讨
2023-09-05 14: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人失踪了,可以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借钱不还失踪了的,债权人可以装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债务人欠钱不还失踪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以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