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完合同不去上班算不算违约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05 14: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完合同不去上班不算违约。
    根据相关规定:
    1、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可以不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如果上班了一天,如果没有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的话,也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和违约金的,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不去了。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签了合同不去上班,当然算违约。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合法的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约束力。这里所说的双方当事人既包括了用人单位本身,也包括了劳动者本身。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对于劳动者来说,按照约定的时间、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上班,就是劳动者最基本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按时发放工资、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就是用人单位最基本的义务。违反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 签了合同不去上班,当然算违约。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合法的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约束力。这里所说的双方当事人既包括了用人单位本身,也包括了劳动者本身。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对于劳动者来说,按照约定的时间、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上班,就是劳动者最基本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按时发放工资、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就是用人单位最基本的义务。违反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