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5 14: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中可以获得补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自由选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