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放弃中标,法律如何规定

招标投标
2023-09-05 1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弃中标应作以下处理:
    1、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3、招标人可追究弃标的中标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处理放弃中标的方式如下: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中标后不可以随便放弃中标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中标人不可以弃标。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中标后放弃中标的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包括:1、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2、招标人可追究弃标的中标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