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市收银员多收了客人的钱,该如何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3-09-05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市收银多收钱,赔偿客户具体如下:
    1、先返还多收消费者的价款;
    2、其次,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超市多收钱的赔偿为:1、先返还多收消费者的价款;2、其次,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
  • 若超市有多收顾客钱款的行为,补偿方式应当为及时退回;若为故意收取的,应当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一般可以赔偿三倍的数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