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小三了、可以要求对方精神损失吗?

婚外情
2023-09-05 14: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小三如果无法被认定为对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或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失赔偿。受害人可以诉求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在当今社会,随着社交软件的发展,感情有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时常会出现第三者插入的现象,那么被小三的一方可以要求索赔吗?这里讨论的小三或被小三的关系,均指在婚姻关系中,不包含恋爱关系中的小三,恋爱关系是不被法律调整的范畴,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要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说婚姻出轨一方与小三达到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损害赔偿的相对方仅仅是婚姻中有过错的一方,不能直接向小三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对方出轨时,如果另一方的人身权益因此受到侵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