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借款纠纷有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债务追讨
2023-09-05 16: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借款中约定利息;
    2、明知他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3、双方应当签订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书面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条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具体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在借款中约定利息;
    2、明知他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3、双方应当签订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书面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条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的问题有:
    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2、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