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共同房产离婚房子归谁所有?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5 1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夫妻共同房子的归属问题:夫妻的共同房子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给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以下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共同房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