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以死者向死者近亲属支付的赔偿金为基础的,故不能清偿。赔偿的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而不是死者。因此,死者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用于偿还死者债务。根据我国
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侵权人以已向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支付死亡赔偿金为理由,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