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是否可以一个人去办理,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起诉离婚
2023-09-05 16:4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 、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
    1、离婚不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原因如下:
    (1)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并且在登记前,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抚养权需通过以下方式判定: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是不可以一个人去办理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到了婚姻登记处还需要双方共同签署离婚登记审查表和声明书,才予以办理登记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不能与对方达成离婚协议的。需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受理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离婚是不可以一个人去办理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到了婚姻登记处还需要双方共同签署离婚登记审查表和声明书,才予以办理登记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不能与对方达成离婚协议的。需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受理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