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公把所有房产留给小儿子,应该怎样写遗书

遗产继承
2023-09-05 17: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想把房产留给儿子,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立遗嘱人必须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设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第一步,必须保证立遗嘱人的主体合法有效。
    第二,遗嘱所写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三,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或者处分本人其他不合法的财产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自然人立遗嘱处分的个人财产凡是违反这一条规定的遗嘱内容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第四,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和为胎儿预留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也即特留份优先于遗嘱继承处理。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上述四个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都完全具备了,您写的遗嘱依法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了,您明白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