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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药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销售假药罪是否立案与金额无关,只要具有主观故意卖假药的行为就会立案。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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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具有主观故意卖假药的行为就会立案,与金额无关。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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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进行了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金额多少都要追究法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
(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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