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2023-09-05 17: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
    1、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资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有什么
    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如下:
    1、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
    2、拿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
    3、销银行账户;
    4、交回工商局,收回营业执照。
  •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文件;
    3、法定代表人、股东和董监高人员的身份证明;
    4、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注册申请书;
    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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