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结婚
2023-09-05 17: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再婚登记需要的法定材料是:依法可以证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且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的手续:男女双方再婚时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各自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再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