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量刑的情节如下:
1、犯罪的手段,犯罪手段恶劣的,量刑更重;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侵害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后坦白悔罪,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构成累犯的,应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