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有哪些呢

2023-09-05 17: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如下:
    1、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申请注册登记;
    2、对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并缴纳费用;
    3、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1、由经营者或其委托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申请注册登记;
    2、对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并缴纳费用;
    3、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1、由经营者或其委托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申请注册登记;
    2、对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并缴纳费用;
    3、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