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3000元,没有合同,服务费1350元,而且4天归还

债务追讨
2023-09-05 17: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贷款合同的约定处理
  • 算,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和赔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如果约定按“等额本息”方式计算利率;    
    【公式】:贷款额=月还款额*[1-(1+月利率)^-还款月数]/月利率    
    50000=3528*[1-(1+月利率)^-24]/月利率    
    月利率=4.72722%    
    年利率=56.7266%    
    如果是“等额本息”方式,年利率高出36%许多,属于“高利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