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规定逮捕两个月会释放吗

2023-09-05 17: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逮捕一般两个月会释放。但以下情形除外: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法律规定逮捕一般两个月会释放。但以下情形除外: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逮捕一般两个月会释放。但以下情形除外: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再延长二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说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