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男女双方共同贷款房产证上写着两人的名字,如果这是共同财产嘛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5 18: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的房屋,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如果在婚后是共同还贷款的,那房屋是登记方所有,但是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一方和父母买房并且登记在该方和该方父母名下的,若是只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其余的部分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前全款购买,并且婚后无添加另一方姓名的,原则上属于该方和该方父母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购房合同上如果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就是无可置疑的共同财产,与结婚证基本没啥关系。
    如果购房合同上是一个人的名字,并能证明首付款是一个人缴纳的,领结婚证在购房以后,那么基本可以确定是婚前财产。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女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否则不肯领证结婚的原因。只要在房产证(购房合同)上有哗担糕杆蕹访革诗宫涧名字,那么就可以确定是双方共同财产,不管首付款啥性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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