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决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3-09-05 18: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暂予监外执行时的程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暂予监外执行时的程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是:首先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商讨通过,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之后,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另外,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