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数租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确定承租人:
一、一方先占有租出租屋的,则推定先占用房屋的一方为承租人。
二、各方都没有占有出租屋的,则推定先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方为承租人。
三、如果各方既没有占有出租屋,也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则推定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一方为承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