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一宅面积标准具体如下:
1、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每户宅基地标准面积八十至一百二十平方米,各地村委会根据村规划和村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屋不得超过三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四百五十平方米。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