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分割,但对方不执行该怎么办

2023-09-05 19: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1、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
    (2)如果是对法院生效判决书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离婚财产分割的执行方式:
    1、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后财产分割应按离婚协议中对财产作出的约定执行。
    2、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离婚后财产分割应按照调解书或判决书中的判决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离婚时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不履行但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履行责任,法院此时应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