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支书征地补偿款被侵占该如何解决

征地补偿
2023-09-06 01:0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村支书征地补偿款被侵占,可以到当地乡镇政府进行举报。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村支书征地补偿款被侵占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侵占征地补偿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村支书征地补偿款被侵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村支书侵占征地补偿款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