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纠纷
2023-09-06 0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索赔的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工程索赔的内容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商的索赔费、现场管理费、利息(一般按照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的利率)、总部(企业)管理费、利润损失。当事人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根据索赔工期确定索赔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工程索赔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