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某厂2017年入职至今,公司从去年九月份才给我交社会保险,我想让公司给我补交,之前入职到去年九月份前的社保,我该怎么做?我现在还在职,因身体原因生病在家养病,休了病假。也跟公司协商过补交,公司不同意补交,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9-06 06: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与公司协商。2、协商不成,去公司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要求公司补缴社保。3、仲裁。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点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公司未能为你购买社保导致你无法享受社保待遇,你可以在医院住院期间你应当可以享受的社保待遇由公司承担责任,要求公司赔偿。
    其次,因公司未与你购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不同意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因公司未与你购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不同意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当然是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等,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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