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女方需要带户口簿吗

起诉离婚
2023-09-06 07: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女方一般是需要带户口簿的。但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或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可以提供其他身份证明,并非必须提供户口簿。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女方需要带户口簿,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登记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不是必须要带户口本。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女方需要带户口簿,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登记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不是必须要带户口本。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