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有法定节假日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6 07: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不另行计算。法定节假日计算在产假内。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56日(该产假天数已调整为现在的98天)产假(不论正产或小产)应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不再补假。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56日(该产假天数已调整为现在的98天。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产假(不论正产或小产)应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不再补假。按自然日计算产假期限,即女职工产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如产假休假遇到法定节假日的,不予顺延或补假。
  • 产假的规定:如果女职工生育的,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如果难产的,则应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