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敏刚刚应聘到一家科技公司上班,当初公司正式录用张敏时,公司与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可是,从上班的第一周开始,公司就经常找各种理由要求她加班,劳动强度非常大。为此,张敏上班半个月后,就不想继续再干了,然而,张敏的辞职请求却被公司拒绝了。她现在很迷茫,不知道公司这种强迫自己继续工作的行为是不是可以作为她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如果劳动关系解除了,自己需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讨论: (1)上述事例中,张敏的劳动关系能不能解除? (2)遇到上述情景,毕业生应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6 09: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