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的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造成受害人伤残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承担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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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