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0平方的房子过户需要百分之多少的手续费

房屋买卖
2023-09-06 09: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过户手续费:住宅为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非住宅为建筑面积×12元、平方米(由受赠人承担);(交易中心收取)2、评估价100万以内缴纳评估费2.5‰,100万以上累进计收评估费;(房地产评估单位收取)3、住宅契税个人1.5%,单位3%,非住宅契税个人、单位均为3%,(由受赠人承担);(市财税局收取)4、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证210元(超过500平方米每平方加收0.2元)。(产权产籍监理处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一、房子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1、房子过户费用一般在2600元左右。要交的手续费有:
    (1)房产过户契税,房款的百分之一点五房子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则需要缴纳百分之三,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则可以缴纳百分之一;
    (2)房产过户印花税是房款的百分之零点零五;
    (3)房产过户交易费每平方米3元;
    (4)房产过户测绘费每平方米1.36元的权属、房产过户权属的登记费和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二、房子过户办理流程有哪些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房产过户费用的计算包括1.36元/平方的测绘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的评估费;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的契税;80元的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1%的土地收益金;5.6%的营业税;全额1%的所得税;6元/平方的交易费;2%-3%的维修基金。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