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没人管应该找哪个部门,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工伤索赔
2023-09-06 09: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工地受伤了,没人管,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执法部门帮忙维权。首先要确认你是属于谁的工人,即跟谁建立了劳动关系。一般来讲,工伤认定的前提是有劳动关系。毕竟工地上的单位有承包人,分包人,甚至还有违法转包。然后就是治疗出院后去到当地社保部门认定工伤,然后评残,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告那个劳动关系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认定应去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上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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