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一个学生多次辱骂不同的人,然后这些在同一时间进行了反击,能否构成校园霸凌?

名誉毁谤
2023-09-06 10: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比如:对受害者的直接攻击,包括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等等。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是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校园欺凌也不仅仅包括肉体上的折磨,还包括了区别对待的软暴力。比如:给同学取侮辱性外号与喝骂,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等等。较之前者,软暴力对孩子的自尊心和性格的伤害更大。校园欺凌的行为不但对被欺凌者产生巨大的心理影响,而且对欺凌者本身也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校园欺凌性质恶劣,必须与以杜绝。
  • 言语校园欺凌是可以立案的。
    如果有对学生进行多次言语恐吓、辱骂的,可以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言语校园暴力会导致受害人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影响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对于校园欺凌行为,不能进行容忍,可以积极寻求家长和老师的帮助。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利用体能、人数或者家庭背景等条件,蛮横霸道、恃强凌弱,通过以下方式蓄意或者恶意实施欺负、侮辱,侵害另一方身体、精神和财物的行为:
    1、在班级等集体中实施歧视、孤立、排挤的;
    2、多次对特定学生进行恐吓、谩骂、讥讽的;
    3、多次索要财物的;
    4、多次毁损、污损特定学生的文具、衣物等物品的;
    5、实施殴打、体罚、污损身体等行为的;
    6、记录、录制、散布实施欺凌过程的文字、音频、视频等信息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欺凌行为。
    【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可以算作校园欺凌,侮辱谩骂嘲笑对方都是校园欺凌的行为之一,这些行为都会造成受害方的一些心理和生理造成的严重损害,遇到校园暴力情况时,应该立即上报给学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