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这个房子2016年8月买的房子,房子是二手房子,我过户自己名下同时交了维修金1600,现在算起来六年了,上个星期下雨了所以房子漏水了,房产办来检查楼上有很多原因所以漏水了,物业这栋没交维修金所以修不了说的,但我自己没用过,我的用了别人家漏水什么用了,

二手房
2023-09-06 10:54: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购买的房屋漏水,找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开发商漏水原因、找物业公司漏水原因。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第二款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房子交房后出现漏水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子漏水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