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是个无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农村人,现年58周岁,能申请五保户吗?

2023-09-06 11: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朋友,什么是五保户?农村居民如何申请五保户待遇?申请五保户需要哪些条件呢?请听我慢慢解答。
    首先,我们要确定什么是五保户,所谓五保,简单的说就是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那么,如何申请五保户待遇呢?申请五保户待遇需要哪些条件呢?
    一,申请人无法定义务抚养人,或者有法定义务抚养人,但是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
    二,申请人无劳动能力;
    三,申请人无生活来源的;
    四,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
    所以,根据题主的实际情况,无儿无女,在年满60周岁的农村户口居民,就可以比照以上条款申请农村五保户待遇了。
    如何申请呢?
    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法律依据:《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希望能帮到您。
  • 法律分析:
    五保户没有年龄限制的,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委员会提名,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公告,报乡镇政府审核、核实、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应当专门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低保和五保的区别是什么?
    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 法律分析:不可以,五保户是指农村丧失或者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的老人或者不满16周岁的人员,在职职工,不能符合五保户条件。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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