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在个人单位干了9年,公司一直没有签用人合同和缴纳保险。去年10月份有工人给公司告了,公司才做了份用人合同,有限期1年的,签订的日期与落款日期不符。公司现在想法让我自己辞职,我能告赢么?

2019-06-07 09:5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签定日以实际形成劳动关系之日(实际工作日)为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缴或赔偿社保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协商不成,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 个人税收筹划有哪些好方法?
    答:
    1、多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
    2、投资免税产品
    除了20%利息税的低税产品——储蓄,还有享受两大优惠的——教育储蓄,对个人所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利息的20%);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
    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除了能够获得比活期存款更高的利息之外,获得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有税。还有其他的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都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期货或者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购买保险
    除了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外,在投资分红类保险中,保险收益也无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根据该规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用人单位都应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且通过:律伴律师平台可以选他们询问也能快捷知道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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