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耕地被政府挖走了,一直没有得到补偿

征地补偿
2023-09-06 12:2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土地征收赔偿通常包括:地上附着物赔偿以及土地赔偿。如果赔偿额过低或者赔偿决裂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下,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得到更多的赔偿。根据我俩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通常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得到赔偿更多,甚至翻番。征收土地的各项花费应当自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准许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第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地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法律分析:可以先向村委会、乡镇安监所、国土所、乡镇政府反映情况,由他们出面协调,如果不能达公平的赔偿,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单位的调查报告也可作有效证据。提起诉讼的要点:1、停止侵害行为,要求矿方立即停止在地下的挖矿行为,以免损失进一步大。2.恢复原状。3.赔偿造成的失。4.若土地已经无法恢复原状,不适宜再使用,要求对受影响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补信,还可以要求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征地补偿遗漏被征收人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补偿遗漏的款项,政府部门予以拒绝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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