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购买房子付首付,分手后可以要求女方还钱吗

婚姻债务
2023-09-06 12:3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对于首付款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1.房子是结婚前购买,还是结婚后购买?这个很重要。
    2.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而且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房子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房子也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不愿意还款很正常,女方只能自己偿还房贷。
    3.如果房子是结婚后共同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应当与女方共同还款。
    4.婚后房产,其实是女方用婚后财产全部还款、男方不还款,离婚时房子也会夫妻平分,男方现在就应该要求男方还款。
  • 一方用婚前财产支付房屋的首付款,并且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婚后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剩余房屋价款的,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的,一般由房屋登记一方拥有房屋,但是对于共同还款和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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