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去公园玩的时候,碰到了一群人(双方都不认识)然后因为一些口角上的矛盾对方去车里拿刀出来准备砍我们,我上去把他的刀抢掉了,导致自己受伤了,派出所给出来的处理方案就是罚款500元,是威胁他人人生安全。后来我和警察说,我说我这个是因为夺刀受的伤,为什么不在赔我医药费后再放出来而是直接给你们交500元罚款就出来了,请问律师,我这个因为抢刀而受伤的这个费用,我应该问谁去要,警察给我的处理结果就是让我上诉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06 12: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投诉的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 法律分析:轻微伤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