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大会有哪些权利,法律规定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06 12: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股东权利包括什么
    1、股东的权利包括: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者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公司剩余财产的盈余分配权和分配权;
    (6)优先认购公司新资本;
    (7)建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公司变更股东流程是什么
    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的相关权利义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应召开新股东参加的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4、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 股东的权利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7、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况下召开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8、提起诉讼和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9、强制公司解散的权利;
    10、提案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股东职权有下列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