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教下,我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业务线调整被裁员。公司给出了N+1的赔偿方案,但是只提前了16天通知,所以这种情况下:“1”是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计算还是按照月工资?30*14算?

讨薪
2023-09-06 13: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需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员工;即员工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需要支付其二个月的工资;不到一年,但满半年的,按一年算;不到半年的,则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裁员,按照劳动法规定是n+1个月的工资补偿金,所谓的n就是你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后面的“1”就是裁员或者离职当月的工资。所以一般可以拖延到月初比较划算。例如你说还有年假没有休,那么年假可以折算工资进行补偿。赔偿金n和n+1,当然是n+1划算啊。
  • 没有提前通知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有的;如果是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无其他原因解除的,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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