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什么情形?

起诉离婚
2023-09-06 13: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进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有:
    1、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而公告送达的案件;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以下情形:
    1、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文书后,仍然缺席开庭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的情形如下: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2、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