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做房子抵押经营贷,让我做第三方收款人,我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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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收款人当然也会有风险的,因为毕竟是抵押贷款,他本身就是有风险的行为。所有贷款都是第三方收款,有的是对公,有些可以对私放款,第三方收款这只是作为一个资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没有联系的,不会对第三方收款人造成影响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
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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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第三方收款人,实际上就是贷款担保人。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保证和连带责任,自然就会有风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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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