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股东甲乙丙三人组成,甲占50%,乙丙各占25%。公司注册后乙丙未按股份比例投资,只投入少部分资金,公司大楼建成后股东乙、股东丙口头撤股,公司交由股东甲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建筑款以及其他大部分投入均有甲独自承担,目前公司因周转困难无法经营同时银行贷款500万即将到期无力偿还。公司办公楼是由股东乙另一个建筑公司所建,甲有写个人借条给乙做账未注明建筑款,股东乙起诉股东甲个人借款150万,150万实际是公司建筑款,甲应该怎么办?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6-07 10:24: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向私人的借款,股东不需要承担。股东只需要将自己的实缴义务履行完毕即可。也就是说股东要按时、足额的缴纳自己的认缴注册资本。公司有借款的行为,偿还的主体也应该是公司。
    如果股东有公司不分、抽逃资本的行为出现,那就需要偿还债务。
  • 债务人以个人名义借款,虽然声明将借款用于楼房开发,债务人也是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开发公司与借款无关,债权人不能起诉开发公司承担偿还债务。对于债务,债务人不按约定偿还债务的,作为债权人应当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按约定偿还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1、民间借贷还不起被起诉的,债务人不构成犯罪。
      
    2、民间借贷只是民事纠纷,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法院会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归还。判决生效后仍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支付欠款而拒不支付的,或者通过转移、隐藏财产等方式逃避履行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2年时效的限制。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当地起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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