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户口不在娘家影响娘家的老人办低保户吗

2023-09-06 15:4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 老人办低保和子女有关系吗?老人办低保和子女是有直接关系的,如果子女的经济条件很好,子女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所以不能办低保,如果子女们的经济条件都比较差,无能力赡养老人,这样的老人才可以办低保
  • 法律分析:如果子女的收入低于当地的生活保障标准,就可以申请低保。但是老人的女儿家有车有房、收入高,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就不能成为低保。也就是说如果子女有存款或者有车子,老人的低保可能会被取消。因为老人申请低保,要对其子女的收入情况进行核查。老人申请低保,子女的存款和车子肯定是核查的,如果核查真实有效,并且子女的存款在当地生活标准以上的,就不会给老人办理低保。低保户可以有存款,但超过一定标准就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标准是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如果子女与老人生活在一起,那么子女的收入要作为家庭的共同收入计算。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