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资料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公司成立
2023-09-06 16: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设立分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6)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产权证复印件或产权证明原件;
    (9)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10)总公司章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设立分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文件除了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如果是由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进行办理的,要出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