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有哪些内容

工伤索赔
2023-09-06 16: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