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户口怎么办

2023-09-06 1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跟谁在一起。但实际也可以由父母对孩子的户口进行协商。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孩子的户口应归抚养方,但在实践中,由于涉及到孩子生活、教育等问题,户口在抚养方相应会更方便一些,但具体户口应归哪方可由父母自行商议,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养权变更办理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变更;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3、法院审理时,考虑父母双方的生活条件与抚养能力;
    4、作出抚养权归属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 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公民因结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户主或者本人可以凭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户口应当迁出,同时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为了便于孩子的学习与生活,户口跟随着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比较方便。因为生活中各种场合需要出具户口本,比如报名上学、办理各种证件、社保、医保、身份证、银行卡、出国旅游证件等等。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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